老人“搭伴养老”后患无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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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1/6/23 来源:医网病友论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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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网摘要:今年74岁的退休工程师赵老,2005年秋天在晨练点上认识了与自己同岁的陈大妈,两人一见钟情,一商量,决定一起生活。很快,赵老就搬到陈大妈家,过起同居生活。

  今年74岁的退休工程师赵老,2005年秋天在晨练点上认识了与自己同岁的陈大妈,两人一见钟情,一商量,决定一起生活。很快,赵老就搬到陈大妈家,过起同居生活。

  一晃快4年了,今年“五一”开始,陈大妈发现赵老有时晚上不回家,后来才了解到,赵老与小他10岁的舞伴领取了结婚证,而且就住在原来赵老住的房子里。陈大妈十分气愤,立即找律师写状子告赵某重婚罪,律师了解情况后告诉陈大妈:“你跟赵某没有结婚证,是非法同居关系,法律不承认你与赵某是夫妻关系,所以无法告赵重婚罪。”陈大妈只好以泪洗面,后悔莫及,自认倒霉。

  今年73岁的退休干部李老,5年前和王大妈没办理结婚手续,只约了亲朋好友,摆了几桌酒席就开始同居了,两人都感觉到这样做胜过空巢和独居,各自解决了日常孤独和寂寞,而且在一起也相亲相爱,生活幸福美满。王大妈把自己的住房和部分家具也卖掉了,一个心眼和李老过日子。

  今年5月29日,祸从天降,李老突然遭车祸死亡。7月初,李老的孙子以准备结婚装修房为由,让王大妈从这里搬走。由于王大妈和李洪波不是合法夫妻,财产不受法律保障,所以王大妈只好去租房住。

  老人再婚不领结婚证就同居的做法,来自两个方面的原因:一是认识上的错误,如有的老人认为,老人和年轻人不能一样,都这把年纪了,领不领结婚证没多大意义,只要在一块睡觉就应视同夫妻关系。也有的人说,不领结婚证更好,不受约束,搭伴养老相互照顾,平等合作,谁也不吃亏,谁也不占便宜,过得来就过,过不来就散,如果一方没有诚意分手也简单。

  老人再婚确实存在着许多实际问题,如财产的分配,子女关系的处理,家庭成员之间的磨合,个人生活习惯不同等困难。但是,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能得到解决,绝不能因为有暂时困难,就采取再婚姻不领结婚证的错误做法,这样存在着一系列风险和隐患,一旦遇到经济和精神伤害等问题时,便得不到任何法律保障,也不可能有道德规范的支持。


本文来源: http://laoren.ewsos.com/a/20110623/374404.html

责任编辑:曾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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